股东变更≠债务逃脱!杰律律师穿透‘公司面纱’追回46万货款——法律利剑直击‘一人公司’财产混同

股东变更≠债务逃脱!杰律律师穿透‘公司面纱’追回46万货款——法律利剑直击‘一人公司’财产混同

一、案件导火索:一人公司‘金蝉脱壳’,股东换壳拒还债**  

东莞普达光电拖欠中昶实业46万货款,原股东“甩锅”后,新股东宗军接手公司变身“一人独资”,却玩起财产混同的把戏。法院执行查无财产,债权人血本无归。  

公司面纱遮不住贪婪的眼!股东换壳就能逃债?法律直接撕开‘有限责任’的遮羞布!  

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,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——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?法律必亮剑!


二、破局关键:一人公司+举证倒置=股东‘自证清白’成空谈  

杰律律师王光宇重拳出击——  

-《变更追加规定》第20条:一人公司股东必须自证财产独立,否则连带担责!  

-股权转让实锤:宗军接盘成唯一股东,却拿不出独立财务证据!  

当法律要求股东自证‘清白’,而他却交不出账本——结局注定是‘连带清偿’!  

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,而在于经验。——杰律用千百次实战经验,让法条化作追债利刃!


三、法庭对决:验资报告≠免死金牌!法院判决‘贴脸输出’  

宗军提交验资报告辩称“财产独立”,法院一锤定音:  

1. 追加宗军为被执行人:一人公司股东成债务“人形提款机”;  

2. 46万货款+利息全追:公司没钱?股东个人财产直接扣划;  

3. 程序正义碾压:听证不到场?法律默认“全盘认罪”!  

验资报告救不了‘混同之罪’,就像创可贴治不了癌症!  

正义的外表千变万化,但核心永远是对弱者的保护。——杰律用程序正义,为中小企业守住最后防线!


四、典型意义:股权转让≠债务切割,法律从不认‘甩锅戏法’ 

本案撕开“一人公司”三大法律真相:  

1. 接盘股东=接盘债务:股权转让不洗白历史欠款;  

2. 财务混同=连带责任:公私账户不分?法律直接“穿透执行”;  

3. 举证责任是照妖镜:股东不交账本?败诉就是唯一结局!  

在资本的游戏里,没有‘有限责任’的免死金牌,只有‘诚信经营’的生存法则!”  

一次不公的裁判,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。——杰律用精准裁决,让每一次正义都不缺席!


杰律战法:专治‘换壳逃债’  

-法律穿透术:从“股权转让”到“股东连带”,逻辑闭环无漏洞;  

-证据降维打击:工商登记+执行终本,锁定“一人公司”死穴;  

- 程序闪电战:听证会一击制胜,让老赖无处遁形!  

在杰律的战术版图里,没有‘执行不能’,只有‘股东必赔’!


选择杰律,让‘空壳公司’变‘股东负债清单’!  

电话:+86-18576393121  0755-32945888

联系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