胜诉案例|北大深圳医院诊疗过错致患者死亡

案件背景

20207月,患者叶石远因“腹主动脉瘤”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(以下简称“北大医院”)接受手术治疗,术后因医院诊疗过错突发急性心力衰竭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叶石远家属(三原告)委托广东杰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,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,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2万余元。

争议焦点与医院过错

诊疗过错认定:

术后补液量严重超标:患者术后补液量远超医学规范(每小时113ml),导致心脏负荷过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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诱发急性心衰;

抢救措施不当:患者病情恶化后,医院未及时查明病因,未采取有效抢救措施;

术前评估不足:未充分考虑患者冠心病、高血压极高危等基础疾病风险,贸然手术。

因果关系:司法鉴定明确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责任参与度为“同等原因”。

律师策略与诉讼过程

精准锁定关键证据:律师团队调取完整病历、手术记录及ICU护理单,结合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,揭露医院术后补液量超标、抢救延误等核心过错;

权威鉴定支持:推动法院采纳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结论,确认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;

法庭抗辩:针对医院“补液治疗符合规范”的辩解,律师援引医学指南及鉴定人证言,力证医院操作违反诊疗常规。

法院判决结果

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:

责任比例:北大医院承担50%的赔偿责任;

赔偿明细:

医疗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76.4万元;

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;

医院最终赔偿金额88.2万元,并承担案件诉讼费、鉴定费。

判决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(医疗机构过错责任);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赔偿标准);

司法鉴定结论(过错与死亡的因果关系)。

 

本案典型意义

医疗规范警示:本案为医疗机构忽视术后监护、违反补液规范敲响警钟,强调精细化诊疗的重要性;

患者权益保障:法院通过责任比例划分,平衡医学风险与过错责任,为类似案件提供裁判参考;

律师专业价值:广东杰律律师团队凭借医学与法律交叉领域的专业能力,成功破解医院抗辩,为家属争取公正赔偿。

律师寄语

医疗损害纠纷中,医院常以“医学复杂性”为由推卸责任。广东杰律律师事务所深耕医疗法律领域,擅长通过病历分析、司法鉴定及庭审策略,精准锁定医院过错,维护患者合法权益。若您遭遇误诊、手术失误或抢救不当等问题,请立即保留证据并联系我们!

法律咨询热线:0755-32945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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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案件细节已作简化处理,判决文书号为(2024)粤0304民初51326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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